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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ST蓝盾5日发布公告称,公司5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《事先告知书》。据该《事先告知书》显示,由于*ST蓝盾触及深交所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(2023年修订)》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和可转债终止上市情形,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上市交易。
公告显示,根据深交所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(2023年修订)》《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(2020年修订)》的相关规定,*ST蓝盾有权申请听证。如申请听证,*ST蓝盾应当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提出听证要求,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。*ST蓝盾还可以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,向深交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,并提供相关文件。逾期视为放弃听证、陈述和申辩权利。
据悉,该公司股票及“蓝盾转债”已于2023年4月26日起停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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